最高法院案例:公平原则不能直接作为裁判规则,连带责任适用解析
通常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这一法律基本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再审申请人黄某荣、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伟富国际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Ⅰ、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产生。
由于连带责任对责任人苛以较为严格的共同责任,使得责任人处于较为不利地位,因此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即不能通过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任意将多人责任关系认定为连带责任,而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能适用连带责任。
Ⅱ、民事审判中,只有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为了实现个案正义,法院才可以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进行裁判。
通常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这一法律基本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否则就构成向一般条款逃逸,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民再91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我们擅长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另辟蹊径,挖掘出胜诉点,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我们的信条:绝大部分案件,只要有悖公平原则,都会有生机,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一定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15300150035、18611686971


客服1 





QQ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