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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X

当事人自己做鉴定是否可以? 单方找的鉴定报告,如何才能让法官采信?

作者:李金风再审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26-01-02 14:25点击:

前几天有个网友问我,自己单方去做鉴定报告是否可以。

关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来讲,当事人自己单方鉴定,有点类似在一场比赛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哪怕你秉持公正、问心无愧,没做任何手脚,但在法官和对方眼中,依然不可避免会产生疑虑。

有一个交通事故纠纷,原告自己找了一个鉴定机构,说修车要五万。结果被告律师当庭反驳“鉴定之事没有通知我方,谁也不清楚是不是把其他损伤也算进来了?” 法官也追问是否通知对方、送检的东西是否双方一起确认过?原告答不上来,这份报告最终也没有采信。

那是不是自己找的鉴定就完全没用了?

这个也不尽然,关键要看程序是否透明,是否能做得让别人挑不出毛病。


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找一个靠谱的鉴定机构

如果你为了图省钱省事,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机构,那么对方律师的第一招就是质疑机构的资质。

你需要找那种在行业里有知名度和良好口碑,而且资质齐全的正规机构,最好是法院以往认可度高的机构。哪怕多花一些钱,但这样的鉴定报告可信度才高。


2、尽量拉上对方一起

拿去鉴定的东西,不管是合同原件,还是受伤的部位,或者损坏的零件,最好能让对方也过目录、确认一下。

如果条件允许,优先和对方一起协商共同委托鉴定,这样就可以减少争议,避免后续麻烦。


3、送检前书面通知对方

实在不方便的话,那么送检之前,一定要通过EMS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告诉对方“我们要申请鉴定了,有意见请三天内提出”,并把快递单、签收记录保存好。

对方来不来是他们的事,但你如果不通知的话,就是你的问题了。


4、鉴定过程要透明

曾遇到过一个合同纠纷案子,那个当事人就做的很好,他做鉴定的时候,全程录像。虽然被告最终没来,但法官看了视频和快递签收记录,认为整个程序公开透明,没有什么猫腻,也就采信了那份报告。


5、紧急情况务必找第三方见证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比如证据马上就要灭失了,你再等对方来,东西可能就坏了。这个时候,可以先做鉴定,但一定要找居委会、物业、派出所等第三方的人在场做个见证,以免对方给扣一个“他做贼心虚,不敢让我们看”的帽子。事后,还要向法官解释清楚为什么没有等对方。

最后,庭审的时候,重点举证程序的合规性,避免因为程序瑕疵导致鉴定报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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