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事实为什么不能直接套用本案?,论"另案事实"在再审中的正确使用策略
今天聊一个经常会让当事人困惑的问题:为什么在另外一个案子中已经被法院所认定的事实,到了你自的案子里,法官就“视而不见”,甚至来一句“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其实这个还真不是法官故意针对你,而是由其内在原因的。
打个比喻你就明白了,这就好像你看到邻居拿钥匙打开了他家的门锁,而自家的门锁看上去跟他的一模一样,可当你拿着同样的钥匙想打开自己的门时,却死活打不开。
一、为什么别人的钥匙”开不了“你的锁”?
(一)每个案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
每个案子,都有自己独立的当事人、独立方争议焦点、独立的主张和独立的证据链条,法官判案只能依据本案卷宗。
另案事实就是“邻居家的钥匙”,硬往你的案子里套,大概率是“锁芯不对”。
某个工程纠纷案中,A公司告B公司拖欠工程款,法院判B公司给钱,同时还认定“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后来B公司告C公司,说C公司的材料有问题,导致返工,为了举证省事,直接拿前案的“质量问题”说事。但法院没同意,还是让B公司自己证明材料有问题,因为前案是A公司和B公司的工程款纠纷,焦点是工程是否按约定完成;后案是B公司和C公司的材料纠纷,焦点是材料是否合格,两者焦点根本不一样,前案事实不一定能满足后案需求。
(二)未经质证,事实不可靠
法庭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在另外一个案子里,对方当事人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承认了某些事,但到了你的案子里,他就可能完全换了一副说辞,或者干脆不出庭。
另案所认定的事实,在你的案子里没有经过双方质询和辩论,就像仅看电影精彩预告就断定整部电影情节,这个判断是靠不住的。
(三)证据的形式和来源不同,会影响法官对其真实性和效力判断,不能简单因为另案有类似证据就认定本案也使用
(四)对手在不同案件中的陈述和抗辩策略不同,这可能会对事实认定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另案中被告没有出庭,法院缺席判决原告赢;但你的案子中这个被告亲自到庭,一句“签名是假的”,立刻就产生新的争议点
(五)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案由,会导致法官关注的事实焦点不同,比如另案打的是“合同无效”,本案打的是“侵权赔偿”,另案所认定的事实,可能在本案中并不关键。
总之,同一个“事实”,换个案子、换种情况,面对不同的对手时,结果就可能完全不一样。
那么,另案事实就完全没用了么?
这个关键看怎么用,如果用的巧妙,则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如果是横冲直撞的盲目引用,基本于事无补。
二、再审阶段,对“另案事实”非常挑剔,通常要先过四关:
1、是不是新发现?
如果另案事实在原审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可以获取到,那么再审中提出,就可能被认为是不及时举证;
2、是不是核心硬伤?
再审关注的必须是影响案件基本事实判定的关键问题,必须是“高度可能”推翻原审判决的证据,如果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实,不能构成再审理由;
3、是否具有关联性?
另案事实必须和你的案子直接相关。如果另案事实,跟你申请再审的理由八竿子打不着,那无法成为再审的理由。
4、别把“结论”当证据
另案判决中的“本院认为”部分,属于法官的观点,不是“事实”;只有“经审理查明”部分写的具体事情,才能作为“事实”参考;而且你还要证明这个事实是另案已经查清楚的,而不是猜的——比如另案如果是调解结案,里面的“事实认定”就可能是为了和解让步写的,不能算数,必须是判决结案,而且经过了举证、质证、辩论后认定的事实才行。
三、“另案事实”正确的打开方式
(一)拆分“另案”证据
把另案中的核心证据逐条拎出来,重点挖“细节事实”,看看能否在本案中重新举证,或者作为证据线索,不要随便复印一下就提交。
比如,另案中认定货物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如果在本案中也能获取,并作为证据提交,那么会比单纯提交另案判决书更有说服力;
(二)加固“另案事实”
哪怕在另案中已经被认定为假货,也尽量在本案中重新做一次鉴定、公证,让“事实”更新到“今天”,新的证据可以增强事实的可信度和关联性,弥补另案事实在本案中的不足。
(三)写对照表
把两个案子的证据、争议点、对手抗辩、诉求主张四栏并列,清晰地展示另案事实与本案的关联性和差异性,让法官一眼看到“同”与“不同”,更好地理解案件。
要说清楚“关联性”,而不是生硬地要求法院“同案同判”。
(四)再审时打“组合拳”
再审翻案,单纯一个另案事实还不够,需要搭配你自己的证据(比如新找到的合同、录音、证人等),多种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提高再审成功率;
(五)找准它的“助攻”位置
仔细分析一下,这个另案事实,到底能帮你证明什么? 是证明对方的行事风格?还是证明某个行业惯例?或者证明对方在撒谎? 要把“助攻点”说清楚。
(六)找会“用钥匙”的律师
再审之难,难于上青天。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能做再审,一个合格的再审律师,必须像一个能工巧匠一样,看清楚两案之间的逻辑链条,知道如何用另案判决这把“钥匙”,设计好使用策略,不着痕迹的融入到你的案子中,让它发回最大的“助攻”效果。

我们擅长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另辟蹊径,挖掘出胜诉点,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我们的信条:绝大部分案件,只要有悖公平原则,都会有生机,这个生机也许不可思议,也许意料之外,但一定存在。
种种不可思议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把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分析到位不难破解,但困难在于思维固性以及法律认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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